火災中救助他人需平衡 “救人緊迫性” 與 “自身安全性”,據消防救援數據,約 15% 的火災傷亡者為 “盲目施救的群眾”,因未掌握科學方法,既未成功救人,反而導致自身被困。需遵循 “安全優先、科學判斷、量力而行” 的核心原則,結合火災場景特點,采取差異化救助方法,確保 “救人更護己”。
救助他人前需先評估自身安全,避免 “不顧風險、盲目行動”,核心原則可概括為 “三不救、三必救”:
“三不救”:明確風險邊界
自身無防護不救:未佩戴防煙面罩、未采取防煙措施(如濕毛巾捂口鼻),禁止進入濃煙區域(濃煙中有毒氣體濃度超 0.1% 時,3 分鐘內可致人昏迷);
火勢失控不救:若火勢已蔓延至整個房間、通道被火焰封堵,禁止強行進入,需等待專業救援人員(如消防隊員)到場,避免 “與火賽跑”;
超出能力不救:非專業人員禁止嘗試 “高空救援”(如攀爬陽臺救人)、“帶電區域救援”(如電氣火災未斷電時),此類場景需專業裝備與技能支撐。
“三必救”:優先救助重點人群
近距離被困者必救:若被困者在同一房間或相鄰區域(無火焰阻隔),且自身有防護,需立即救助(如引導老人、兒童沿安全路線撤離);
失去行動能力者必救:發現昏迷、受傷、行動不便的人員(如殘疾人、孕婦),在確保通道安全的前提下,需協助其撤離(如背負兒童、攙扶老人);
明確位置者必救:已知被困者具體位置(如 “被困在 2 樓左側臥室”),且通道可通行,需快速前往救助,同時告知外部救援人員被困位置。
不同火災場景(濃煙環境、封閉空間、高空被困)的救助方法差異大,需針對性采取措施:
濃煙環境中的救助
自身防護:用濕毛巾捂住口鼻(毛巾含水量以不滴水為宜,折疊 8 層以上,過濾有毒氣體效果達 60%),彎腰或匍匐前行(濃煙集中在上方,地面 1 米以下區域煙霧較稀薄);
引導被困者:找到被困者后,需 “牽手或扶肩” 引導,避免其因恐慌迷失方向,若被困者昏迷,需將其身體放平,頭偏向一側(防止嘔吐物堵塞呼吸道),用衣物包裹其頭部(減少煙霧吸入),拖拽其腳踝沿地面轉移(避免直立搬運消耗體力)。
封閉空間(如房間、電梯)的救助
評估安全性:救助前先觸摸房門(手背感受溫度,若門板發燙,說明門外有火,禁止開門),若門板不燙,緩慢打開一條縫隙,觀察門外是否有火焰,確認安全后再引導被困者撤離;
被困電梯處置:若發現他人被困電梯,禁止強行扒開電梯門(電梯可能處于懸空狀態),需立即告知消防控制室或撥打 119,說明 “電梯位置、被困人數”,等待專業人員救援,同時安慰被困者 “保持冷靜,切勿扒門”。
老弱病殘孕群體的特殊救助
老人與兒童:救助老人時優先 “攙扶或使用輪椅”(避免背負導致其受傷),兒童可采用 “懷抱式”(將兒童頭部貼近自己胸部,減少煙霧接觸);
孕婦與殘疾人:救助孕婦時需 “托住其腰部”,避免壓迫腹部,行動緩慢撤離;輪椅使用者需優先選擇 “坡道或電梯(僅火災未蔓延至電梯井時可使用)”,若需走樓梯,需 2 人配合(1 人在前拉、1 人在后推,保持輪椅平穩)。
救助他人撤離至安全區域后,需做好 “后續配合”,提升整體救援效率:
清點與上報:記錄救助人數、姓名(若已知),及時告知消防救援人員 “是否還有未撤離人員、被困位置”,避免遺漏;
傷員處置:若救助對象有外傷(如燒傷、劃傷),需協助醫護人員進行 “簡單處理”(如用干凈衣物覆蓋燒傷部位,避免涂抹藥膏);若出現呼吸困難,需將其轉移至通風處,等待醫護人員救治;
心理安撫:對受驚嚇的被困者(尤其是兒童),需用 “溫和語言” 安撫情緒(如 “已經安全了,救援人員會處理后續”),避免其因恐慌再次沖入火場。
火災中救助他人的核心是 “理性判斷、科學行動”,需明確自身能力邊界,優先保障自身安全,再對重點人群開展救助,同時配合專業救援人員,才能實現 “高效救人、安全護己” 的目標,避免因盲目施救造成更多傷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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